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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来源:火狐体育吧    发布时间:2026-01-23 16:45:46

  如今,城市“污染”尤为严重,不仅是指大气PM2.5,更有人为不文明现象存在,如“非法小广告”,已成为精神文明创建中的“不文明大颗粒”。可以说已遍及和长期且又顽固地“污染”着城市的各个角落,如公交站牌、公共场所墙壁、厕所、电线杆、社区楼道、电梯、单元进户门、公园设施、休闲活动区域、桥梁甚至地面等;形式也从单一的黑白纸质,变成彩印、塑封、写真、即时贴、不干胶、亚克力、“印图章”等;内容涉及开锁、疏通下水道、清洗油烟机、维修水电暖、更换纱窗、辅导教育、放贷款、家政服务、等五花八门;它的覆盖面、宣传度、投放率达到了让人“叹为观止”的程度;已成为人人痛恨的“城市牛皮癣”,成为久治不绝的“社会顽疾”。多年来,有关部门或治理不力或治理不彻底或无从治理。久而久之,出现了让人民群众忍无可忍又不能不忍的现象;是“事小”反响大,又“普遍”影响坏;随着我市不断加生城市、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幸福城市、尤其国家文明城市等创建工程的大力推进,社会和有关部门必须格外的重视,找准要害,下大力气、加强综合治理,还社会、城市、人民一个“干干净净、漂漂亮亮、文文明明”的良好环境。

  经过长时间的深入调研和走访探究,现针对我市“不文明现象(城市牛皮癣顽疾)”的治理,提出“宣、疏、帮、管、罚”五字实施原则和具体方案,有多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整治,以期达到好的效果。

  一、首先落实主体职责。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抓,统筹、督导、协调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房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执法局、市电信公司(移动、网通、电信等运营商)等部门联合启动综合整治活动,有市级各新闻媒体跟进配合宣传。主旨是担当作为,不搞应付不搞突击,借以全市大力开展“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之契机,下大决心下足气力,形成长效机制。

  1.“宣”。充分的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短信、新媒体等载体手段,广泛宣传。树立大宣传的理念,让人人知晓广告漫天飞的“危害”,从而大大降低或减少城市的“广告污染”,营造干净、和谐、舒适的品味生活环境;借助大数据定向或靶心式重点宣传制造“非法小广告”群体,促使改变行为和提高认识;同时发动和动员广大市民热情参加到整治“城市牛皮癣”的行列,让人人都作宣传员,人人争做清洁员(避免“破窗效应”)。

  2. “疏”。责由城市管理局落实城市公共区域、市住建局(房管中心物业办)指导物业社区,设立相关的宣传区或广告栏,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如开展、开辟民生栏:公布水电暖气费缴纳电话、附近超市采购、送水、开锁、疏通下水道、门窗清洁、收购废品等服务电话信息。出台相关规定办法,把日常管理体现在以后的考核与评优树先活动中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 “帮”。责有市住建局(房管中心)落实指导,借鉴深圳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或“帮助”社会“非法小广告”群体改变宣传方式,如借助社区服务卡、便民名片、加社区微信群等新型宣传方式和形式代替“粘贴”、“糊刷”、“盖涂”等“污染”市民生活区范围(费用和宣传效果等同)。城市公共区域管理、社区物业等应提供较为合理的“便民信息”便捷平台和进入通道。

  4. “管”。责有市公安、市场管理、城市执法、电信运营商等(城市公共区域管理单位)执行部门、社区物业及广大市民搜集、整理“非法小广告”类别、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分类划分并提报有关部门管控,做到“管”“服”有机结合。如开锁公司(广告)需要公安部门登记,属于公安部门管控和治理;辅导教育(广告)、家政服务(广告)等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管控和治理;其他印刷类(广告)由文化市场执法局管控和治理;城市公共区域、街头巷尾和社区物业等管控治理近同;按大数据整理并确定全市范围内“非法小广告”群体联系信息,由电信公司(移动、网通运营商)管控并集中发送“提醒”或“警告”信息。

  5. “罚”。鉴于以上几点举措进行综合治理,定会取得一定效果。但对于部分“漏网”或无视“宣、疏、帮、管”较顽固的“不文明现象(城市牛皮癣)”制造者,坚决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公安、市场监管)吊销其执照并罚没一定额度的款项;如(文化执法)建立小打字社、小印刷厂、小刻字社等生产“非法小广告”登记和报批制度;如(电信移动运营商)根据有关协议规定对“其”进行干预或停销通讯号码等。

  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抓,统筹、督导,对治理落实情况一并纳入“国家文明城市”创建考评与市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污染”治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职责分工,市城管执法支队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小广告”治理。近年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由专业清理公司实施清理,要求每天对管辖区域做全面排查清理,执法支队做好督导,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通知公司及时解决,“小广告”治理效果明显。日常管理中,督促商家、门店落实好“门前五包”,主动承担起维护城市文明秩序的责任,把根治“牛皮癣”行为抓细抓实抓常。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城市“污染”治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打字复印店已经不需要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只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打字复印即可开展业务。我局根据相关职能,属地管理,开展对打字复印店专项整治,并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开展“扫黄打非·新风2021”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对辖区的小打字社、小印刷厂、小雕刻复印社单位做一次细致摸排,摸清底数,掌握经营现状,建立管理台账,纳入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管范围。期间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印刷、打字复印店220家次。二是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其监管,取缔印刷“黑窝点”。2020年12月,取缔1家擅自开展印刷业务的广告公司。三是加强市场巡查,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打字复印的集中治理,坚决查处非法承揽印刷业务案件,规范市场秩序。四是组织执法骨干查办案件,注重从市场清查、群众举报中梳理案件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健全核查机制,坚持追根溯源、扩线起非法承揽印刷业务的印刷经营案件,没收出版物2万余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关注,还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城市‘污染’治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城市‘污染’治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中,涉及公安工作的内容最重要的包含第二大项具体实施治理原则措施中的第四小项“管”和第五小项“罚”。“管”是指需要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特种行业,如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存在“非法小广告”行为,由公安机关加强管控和治理。“罚”是指对较顽固的“不文明现象(城市牛皮癣)”制造者,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吊销其执照并罚没一定额度的款项。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主动发现和被动接收的各类“非法小广告”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登记备案、许可经营的行业,首次给予警告,经警告后拒不改正,第二次发现有“非法小广告”行为的,依法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或者执照。其中对“非法小广告”中涉及的“黄赌毒”、非法办理证照、刻章、制售治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核查,严厉打击,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污染”治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那样,居民小区小广告一直以来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疾,极度影响着小区的洁净与美观,形成视觉污染,一直以来是居民小区难以根治的“老大难”问题。由于违法成本低、流动性大、管理难,使得小广告屡禁不止,在城市的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尤为突出,严重困扰物业服务企业正常的服务工作。

  为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着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要求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加强物业安保管控、组织保洁清理、设置便民信息栏等方法,多措并举治理居民小区楼道小广告,取得较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考虑您的合理化建议,立足自身工作职责,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小区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逻,发现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及时进行阻止、举报,必要时移送有关部门做处理。对于封闭式小区,抓好小区出入管理。号召全体业主共同参与治理,发现粘贴小广告人员及时举报。二是加生保洁力度。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楼管和保洁人员加大卫生保洁力度,提升保洁服务的品质,发现张贴小广告及时清洗整理。三是推动设立便民信息栏。引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进出口等人员密集的位置设立便民信息栏,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小广告张贴活动。四是积极努力配合执法进小区。号召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小区内张贴、乱涂、乱画、乱发“小广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管重罚,共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污染”治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广告监管职责,主要是依据《广告法》,负责广告内容的监管。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格外的重视户外广告治理,作为规范全市广告市场,营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同时,加大虚假违法户外广告监管执法,也为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净化城乡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做出贡献。去年以来,我局积极克服改革新形势下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力度,广告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制定了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21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召开了全市广告监管工作会议、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等,进一步明确了户外广告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工作目标,将户外广告整治列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广告专项整治重点任务之一。

  认真贯彻落实习提出的“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指示精神,坚决打击广告中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具有社会不良影响内容,以及利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等违法广告,切实维护好广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020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德州市广告监测平台,与总局、省局广告监测平台同频共振、同步运行。加强户外广告监测,提高监测频次,对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广告线索及时接收、查看、处理。组织并且开展辖区户外广告巡查,督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媒体、广告公司落实审查责任,健全完善户外广告审查制度。2020年以来全市共监测户外广告21613条、34991条次,处理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广告线条。

  结合机构改革及部门职能调整,重新修订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主动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实行信息交换、资源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排查、联合惩戒,加快整治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市局还根据全市违法广告查处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通报典型案例,积极争取部门联动和支持配合。2020年以来全市系统共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9次,通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情况9次。

  对发现的户外广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严格依照《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对社会影响较小的轻微违法和一般违法广告,运用行政指导手段,以停止发布、责令整改、消除影响为主;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导向问题、政治问题和严重违法广告,迅速立案,从严从快查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合市教育和体育局积极动员高等院校、全市广告经营主体参加山东省“学院创意杯”、“泰山杯”广告大赛暨公益广告作品大赛,2020年以来全市共收集各类作品上百件参赛,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反映了德州公益广告制作水平和公益广告事业发展步伐。

  在今后工作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始终坚守法定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非法广告为重点,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户外广告监管效能,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一是坚持抓好广告导向监管不放松。贯彻落实好习提出的“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指示精神,在户外广告监管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把导向监管作为户外广告监管的重中之重。一经发现涉及导向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严控处置,避免不良信息进一步发酵恶化,确保敏感事件零发生。

  二是强化户外广告监测。充分的利用总局、省局、市局三级广告监测平台,加强对全市所属商业区、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重要街道等重点区域、场所的电子屏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广告、立柱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监测,健全案件线索提取、案情通报、发布监测预警等机制,做到问题广告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进一步深化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坚持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监测监控,察觉缺陷线索,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违法广告查处,依托专项整治集中查办一批户外广告案件,对有影响、典型性的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布,引导广告经营者依法开展广告行为。

  四是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充分的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利用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专业优势,结合广告监管工作实际,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约谈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相关媒体,定期通报广告数据监测情况,及时通报案件查办情况,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构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常态化工作模式。

  五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户外广告。结合户外广告监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拓宽户外广告违法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受理各种涉及嫌疑违反法律户外广告线索,重点打击含有涉及导向问题和政治敏感问题内容的广告、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广告,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密关联的广告。

  六是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社会宣传。采取广播电视、户外、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跟踪式报道。充分的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加强对相关广告经营主体的执业教育,进一步净化行业环境。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周、12.4宪法日等活动,开展广告法律和法规宣传,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城乡户外广告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户外广告,不断净化广告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公平正义、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是一项长期社会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市容环境法律和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与市容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引导广大市民、市场主体增强自觉性,依法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为从根源治理户外广告乱象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城乡户外广告治理,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积极推动作用,必须由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综合治理。建议在市级层面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城乡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实行联合检查、联合治理,形成整治合力。

  三是加强事前预警。建议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行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建立事前告知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教育引导,将规范广告发布、杜绝滥发滥贴纳入事前指导重要内容,作为市场主体自觉履行的社会义务,从根本上消除“小广告”。

  四是加强执法协作。建议由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对发现的滥发滥贴“小广告”、违法户外广告等,加强执法查处,对典型案例适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污染”治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法小广告”是人人痛恨的“城市牛皮癣”,遍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而且对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提案中您提出的“宣、疏、帮、管、罚”五字实施原则为“非法小广告”治理指明了方向,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文明办、市创城办结合职责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印发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印发《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把“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地铁)、公交(地铁)车站、医院、社区(小区)、城乡接合部、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汽车总站)及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及周边、商场超市及周边、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周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的责任压实到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各职能部门。

  二是纳入《条例》,提供法律保障。《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下列公共环境卫生文明行为规范:(六)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树木、户外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条例》的出台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市创城办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职责部门依据《条例》规定,严格落实职责分工,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三是召开会议,加强督导检查。3月11日,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会上杨洪涛市长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大力实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纵深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切实做到无盲区、无死角。3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创城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张传忠到德城区督导检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围绕市委确定的五大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大力度的专项整治,推动工作落实。4月21日-23日,市创城办对全市现场点位创建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深挖各现场点位存在的明显问题,包括“非法小广告”乱张贴等问题,为高标准打赢打好创城攻坚战提供精准有效支撑。

  四是以上率下,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市创城办把加强网格化管理作为打通创城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载体,要求各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加强帮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以上率下,每周要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同时督促市直各部门严格落实“文明创建网格化帮促”责任分工,不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2021年以来,共计对市直及四区109家现场点位检查成绩差、提升效果差的单位、社区、村镇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扣分、扣发文明奖等惩戒。

  五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市创城办正与筹备专题会议,计划召集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信运营商等部门开会协商,共同起草《德州市区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单位职责、整治时限、具体措施、责任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清除市区道路、居住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存在的各类乱贴乱画小广告,完善便民信息张贴栏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营造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取您的建议,在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中,加大对非法小广告治理落实情况考核比重,严格依照《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即将印发的《德州市区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和行为的严管重罚,让环境更美丽,让市容更整洁,让城市更文明!